王丹被派「撿垃圾」? 清大清潔政策惹議




  中國民主運動人士、六四天安門學運領袖王丹,本學期起在清大擔任「客座教授」。上上週(10/11),校方進一步聘任王丹為清齋「住宿導師」,大陣仗舉辦「導師房啟用儀式」。但卻有清大人社教授表示,校方對人社院所聘用的「客座教授」極不禮遇:王丹曾於上學期被列入校方「撿垃圾」名單,本學期新聘的黃應貴教授(前中研院民族所所長),也至今領不到校方識別證,若比照王丹上學期待遇,也很可能被派去撿垃圾

  對此,清大校長陳力俊表示,「行政人員輪班撿垃圾」是既有政策,但納入王丹卻是一個烏龍,「那是表格設計錯誤所導致的誤會!我們絕對沒有強迫王丹老師撿垃圾。」經過前人社系主任李丁讚抗議後,計通中心已迅速將表格修正。但「王丹事件」衍生的「清潔政策」問題,卻引發進一步議論。

「愛校服務」? 全校行政人員輪班「撿垃圾」!

  陳力俊校長表示,自己在校內服務二十年的時間,天天都會撿垃圾。因此,上任校長後,也推行「清親校園,水清木華」清淨校園計畫。全校計職人員,包括行政助理、計畫助理、約用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都要輪班撿垃圾。每個單位每學期輪到一至兩次,每次撿一個小時。

  王丹之所以被納入「撿垃圾」名單,正是因為校內聘用表格太老舊,統一將「客座教授」也放在「計畫助理人員」類別,才出此烏龍;而人事室之所以遲不發予黃應貴教授校內識別證,也與表格老舊所衍生的爭議有關。但無論如何,表格已經改正,烏龍應該不會再次發生。

  但校方的「撿垃圾」政策,仍惹來爭議。有計畫助理抱怨,雖然執行辦法沒有制定「罰則」,但各處室都遵循「潛規則」,深怕若不出席,將受校方刁難;也有人反應這樣的政策不符效益,「每次撿垃圾回來,手上最大的垃圾就是校方發的那個垃圾袋!」

  究竟,除了校方宣稱的「促進同仁愛護校園」這樣的理由之外,我們還有什麼必要,動員全校行政人員,來做這項「愛校服務」

員額縮減 四名校工掃六十公頃校地!

  總務處坦言,為配合行政院「校工員額縮減」的方向,清大本身的正職校工日漸不足,清潔工作大量委外。人力不足,是需要動用行政人員協助的原因之一。 

  負責帶領總務處「外工班」的事務組工作人員李振祺先生就表示,「我們只有四名平均五十多歲的校工,每天要掃校內六十多公頃的土地,平均每人十五公頃!反觀我們之前去參訪中國哈爾濱大學,五十多公頃的土地就聘了三十幾個校工,每個人平均要掃的範圍,不到我們的六分之一。」 
 
  正職校工無暇顧及的清掃範圍,校方則有計畫地委外給清潔公司負責。事務組黃鏗宇先生坦言,「委外之後,替學校省下大筆經費。平均每個外包清潔工領到的薪水在兩萬以下,但正職校工月薪卻要三萬多塊、還有各種年節獎金。光算薪水差價,每年每人,學校就省下十二萬!」

  李振祺先生也說,「委外給清潔公司比較方便。校方若對任何清掃成果不滿意,可以立刻向清潔公司反映,他們就會立刻換一個工人。但我們若對正職校工不滿,卻不能任意解雇、調職。」


校長風光撿垃圾 「正港清潔工」勞動權益付之闕如
  
  「連校長都親身下來撿垃圾了,我們有什麼好抱怨的?」在採訪過程中,有不少處室主管這樣表示。彷彿一旦校長親身「撿垃圾」,則這份工作本身,就已經「不分貴賤」。

  但現實顯然並非如此。事實上,人們評斷一份工作的「貴賤」,更大程度是取決於:「這份工作的『勞動條件』如何?」對校方而言,「校工員額縮減」「清潔工作委外」,也許有利節省成本、彈性調度人力;但對工人來說,這樣的政策正意味著工作內容日益加重、工資/福利大幅減低、工作保障付之闕如

  換個角度,校方等同在要求清潔工人賤賣他們的勞動力,是制度性地「看賤了」撿垃圾這份工作。這個事實,並不會因為校長下凡撿垃圾,而有所改變。

  也許隨手撿垃圾,人人有責。但若要根本解決校內的「清潔問題」,我們恐怕還得從那些日復一日,為我們撿了幾十年垃圾的校工/清潔工人的勞動條件,開始檢討起。


◎延伸閱讀:
 〈正視校內清潔工的困境〉 ◎蔡秉璁(台大電機三)
(載於《台大意識報》。這份台大清潔工處境的考察,與清大的狀況有諸多相似之處。)
http://cpaper-blog.blogspot.tw/2012/06/blog-post_972.html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