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常,必有妖! 人社蓄水池爆料大會
◎基進筆記編輯群報導 2010.04.08
2010年4月8日晚上七點,反清大粗殘工程聯盟在人社院D202教室舉辦了一場名為「鬼水怪
談」的蓄水池工程爆料大會。當晚雖然因雨臨時更改地點,但關心蓄水池工程相關議題的
師生幾乎坐滿了整間教室。
蝴蝶園復育有成 蝴蝶、植物、人三者平衡
大會一開始,由自然保育社前社長為大家作蝴蝶園的簡報。他指出:蓄水池工程若蓋在人
社院後山,蝴蝶園將首當其衝受到最大的威脅,而蝴蝶園自2002年至今,在蝴蝶品種多元
性及植物多樣性上,都已然達到生態研究及教學導覽的水準,無論是對人社院或清大,乃
至於保育界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這位前自然保育社社長語重心長地表示
:要維持蝴蝶、植物、人三者之間的平衡,需要付出相當的時間與心力,希望校方可以重
新考慮蓄水池的設置地點,不要忽視蝴蝶園在生態環境上的重要性。
學生在所有決策中全然缺席!
接著,反清大粗殘工程聯盟的黃同學開始說明蓄水池會議始末。黃同學強調這份報告是「
學生觀點」的呈現,「學生觀點」的呈現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過去的會議之中,學生徹
底的被遺忘且缺席了。
黃同學的報告內容點出校園規劃室對程序正義的輕忽,以及對人社院意見的不重視,而這
表現於以下事實:校園規劃室的提案由於本身漏洞百出且無法自圓其說,在人社院院務會
議中被以絕對多數否決。然而儘管人社院方面展現民意否決了這項規劃,但校規室仍執意
維持原案,且從未完善回覆人社院的質疑。
黃同學質問:在整個事件中誰可以做決策?校規室是否是個決策單位?而學生呢?學生的
主體性又在哪裡?蓄水池工程影響的不只是蝴蝶園,也影響了使用人社院的師生,包括所
有到此上通識課的其他院館的學生,何以學生的主體性不被討論?所有可能的安全性疑慮
,校規室都未曾妥善答覆,學生是否曾被認真考慮?學生的意見可曾被徵詢?學生的受教
權可曾被呵護?這些問題值得每個人去思考。
人不常,必有妖! 體制怪獸「校規室」
第三部份是由中文所賴同學對人社院蓄水池工程的方案設計提出質疑:
首先,當初外包給顧問公司所做的評估,是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的:一是在人社院後山的
廢棄籃球場,二是新校區的高嶺地。光從兩個方案公開的草圖中就可看出,方案一的興建
安全與施工難度,都比方案二來得高。賴同學質疑,為何校方在此事實之下仍然執意使用
方案一?為何校方不顧各種實在的風險?諸如干擾教學研究、影響生態環境、管線形式、
管線及蓄水池深埋地底的漏水問題,以及衍生而來的公共安全疑慮。
賴同學表示,無論他自何種面向觀察,無論他如何試著站在校規室的角度思考,都無法理
解何以將蓄水池蓋在人社院後山是校規室認定的理想選擇?他進而指出,左傳中所說的「
人不常,必有妖」,實則是此事寫照:不按常規、常理行事,之於大眾只能是傷害。
再者,賴同學也質疑校方表現在以下說詞之中的邏輯:「對於因施工而被破壞的環境,會
提供經費以做為回復。」在校方的邏輯之下,彷彿只要工程造成的破壞在金錢可修復的範
圍內,都是正當合理的工程。然而,賴同學表示,環境被破壞後豈如此容易復原?校方為
何總是認定金錢可以弭平一切破壞?
另外,賴同學也對校園規劃室的權力提出質疑:為何它可以視人社院院務會議的否決於無
物,一意執行建設案,並逕自將案件交由校發會直接表決?在行政層級上無法可循,更是
違背行政倫理的現象。
學生冷漠 還是主管機關態度傲慢?
在後來的討論之中,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浮現---在工程進行中深受影響的學生,卻沒有
一個為自己權利發聲的機會!?與會的人社系劉同學,隨後分享他先前參與學生自治的經
驗,劉同學指出:學生在校務參與的部分,不應該輕易地向學校靠攏妥協,尤其是學生代
表,更應以學生權益為出發點,和校方達到對等溝通。否則諸如蓄水池這樣影響甚鉅的重
大決策,學生的聲音便會持續被忽視,權益也會相對受損。
最後,主辦人強調:這次爆料大會,是提供一個發表及交流的平台,透過揭開蓄水池工程
的醜陋面,更進一步的反思學生在校園中的主體性,讓學生的主體性受到尊重,在校務議
題上也有更多參與討論的空間。更期待有更多學生可以認識到自己的主體性,主動地投如
類似的議題之中,而不是再被說成是「整天沉迷網路,對公共議題確實比較冷漠」的大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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