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院蓄水池協調會報導
文/《基進筆記》報導 2010.04.24
4月22日上午九點,針對人社院後方蓄水池的開發案爭議,葉銘泉副校長及校規室主任李
雄略主任在人社院C310教室召開蓄水池協調會。
與會人數約二十餘人,除葉副校長以及李主任外,同時還有人社院院長張維安教授、前校
園景觀會召集人方聖平教授,及多位人社院教授出席。另外也有許多學生前來參加,除人社
院學生外,在場的也包括本屆學生會會長儲祥雲以及下屆學生會會長參選人白浩廷。
新選項?光明蓄水池
葉副校長表示本次協調會目的是增進溝通,並傳達新校長對此工程的新想法。這次協調會
希望可將新方案傳達給人社院師生,也就是:運用目前舊有的光明蓄水池,搭配於高處興
建約一千噸的小型蓄水池,取代在人社院後方興建大型蓄水池的方案。
針對葉副校長所提出的光明蓄水池方案,在場許多教授提出回應。
歷史所李卓穎教授表示:當初否決新校區選項的原因是擔憂三千多噸的容量可能造成光明
頂的土石崩落,那麼若減縮至一千噸則是否可以重新考慮光明頂選項?面對李卓穎教授的
質疑,李雄略主任表示這些都還未進行評估。
張維安院長表示若人社院是學校最後一個可能的方案,那麼人社院或許不會反對興建。但
學校必須讓人社院知道校規室究竟規劃了哪些方案?而不是都是未經規劃評估的「選項」
。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案?
而校規室方面,李雄略主任則表示校規室並沒有「做出改變」,一切依然按程序行事。葉
副校長所謂的「改變」,校規室並沒有收到相關訊息。
校規室與校景會的對話
李雄略主任強調,當初校規室向校景會提出兩個方案,校景會決議採用方案一(人社院後
方),因此校規室後續規劃都是圍繞著此一決議進行,若校景會當初選擇方案二(新校區
),則校規室作為一個執行單位也不可能堅持方案一。校規室僅僅是聽命行事而已,絕對
沒有「一意孤行」的情況。
同時,李主任也表示,當時校規室與人社院景觀會議出現意見歧異時,他曾向校景會重新
送案,然而校景會始終沒有回應,若校景會當初重新審案,決定另選地點,校規室也是會
配合規劃的。
對此,前校景會召集人方聖平教授表示,今天的案子經過校規室的修改,除了地點之外其
他都不一樣,已然不是當初景觀會通過的案子。方教授說:
「因為前提A所以才有決議B,若前提A解銷,則決議B也自動解銷。這個解銷是校規室解銷
的,因為他不照我們的協議去做。校規室如果尊重人社院,方案一絕計不可行,但是校景
會也絕對會讓校規室重新提案,因為原先提案已經解銷,可以重新提案,管道是沒有被阻
斷的。」
師生權益及安全成本
社會所吳泉源教授提出一個問題:「有什麼比降低師生在精神上以及身體上的傷害來得重
要的?」他表示人社院這些年來由於施工問題,忍受許多工程對於教學、情緒甚至精神上
的受損,此面向在利弊衡量上不應被忽略,不能單純由工程成本「利大於弊」來看待此事
。
學生也提出質疑:施工對學校或許不過是一兩年的事,然而對學生來說卻可能是他/她大
學生涯的一半或全部。在這之中,工程對學生造成的影響,例如工安問題、學習干擾等等
,「這是無法抹滅的,不是企劃書上一條、一個點可以解決的」
針對這些質疑,葉副校長表示會盡量監督工程,降低施工過程中對師生的影響。但也有學
生認為僅僅承諾施工期間盡量降低影響並不夠,而該把時間軸拉長來看工程未來對人社院
的影響:人社院蓄水池可能在往後幾十年內成為人社院的隱憂,埋藏地底的建體使得蓄水
池成為巨型未爆水炸彈。這樣的危機不是承諾施工期間降低影響便可以應付的。
對此,葉副校長表示他能夠體會這些感想,但他也表示「為了發展校園,校園工程難以避
免,很多其實非做不可,一做可能就是好幾年。如果學生這幾年剛好在校園唸書的話,工
程影響是有可能的,這邊只能跟學生說抱歉。但是這些發展現在不做的話,過個五六年必
然會有後果,請體諒學校發展困境」
協調會成果待觀察
本次協調會校方定義為加強溝通,與傳達新方案。會場中也確實有眾多教授與學生的意見
交流,葉副校長也再三強調將妥善處理施工對師生的影響,並開始評估規劃新方案。
然而也有學生質疑:葉副校長一再強調「將妥善處理施工問題」,似乎表示即使規劃了新
方案,人社院仍為工程建地的第一選項。而副校長與校規室對於新方案的評估與規劃仍然
沒有確切的時程,也沒有具體的保障措施用以保證人社院師生在規劃的過程不會再被忽略
。
本次協調會確實在溝通上達成某種程度的成效,然而這是否代表校規室與人社院在往後的
協調上可以達成共識?兩方面的價值是否可以對話?這些問題都還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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